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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安溪县教育系统配合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溪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安
溪
县
教
育
局
二OO七年三月二日
抄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县综治委,县专项打击
办,尤猛军书记、陈灿辉县长、谢保家副书记、黄
振奋副书记、陈长华常委、林金作常委、宋丽珍副
主任、龚培毓副县长、陈文杰副县长、黄明哲副主
席,存档(2)
安溪县教育系统配合打击虚假信息诈骗
犯罪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打击虚假信息诈骗活动的决定,切实有效地配合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根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及2月28日召开的全县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行动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安溪”、“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的决定和相关部署,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动员全体师生积极投入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预防和杜绝师生参与虚假信息诈骗犯罪,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控制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好学校、教育系统以及安溪人的良好形象,确保校园秩序稳定,育人环境优化,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打击对象
1、利用短信群发系统、邮寄信件、互联网以及直接拨打受害者通讯工具发送“中奖信息”、“银行卡刷卡消费”、“税务退税”、“六合彩”特码、虚假廉价商品信息等危害严重、侵害面广的犯罪团伙及其组织策划者。
2、以虚构学生生病住院、发生交通事故为名实施诈骗的的犯罪团伙及其组织策划者。
三、工作目标
这次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专项行动要达到“一个遏制、三个集中、四个不放过”的目标要求。“一个遏制”即:从根本上遏制诈骗犯罪在师生中发生;“三个集中”即: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抓好这项活动;“四个不放过”即:凡是涉及诈骗的人和事没有查清不放过;凡是诈骗行为未受查处的不放过;凡是其亲属有诈骗行为未制止或劝其投案自首的不放过;凡是责任书中要求的,学校落实未到位的不放过。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打击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教育系统配合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文件通知)。各校也务必成立配合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校长、书记亲自抓,负总责,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措施到位。
五、工作措施
(一)2月上旬从全县中心小学、基层小学抽调80名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中层干部或精干教师,配合加入到全县打击虚假信息诈骗行动的队伍中。
(二)制订下发教育系统《关于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中严肃纪律的通知》(详见文件通知),进一步明确在专项行动中的各项纪律。
(三)拟定春节后(3月上旬)召开全县各类学校的校长、书记会议,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动员部署本系统的打击专项行动。
(四)明确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学校校长是本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局长将与各校长、书记签订责任书。各校也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要与每一位老师签订责任状,确保打击和整治效果。
(五)通过“学生带法回家”活动这一渠道,把县政府《关于打击虚假信息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印发让学生带回给家长学习。
(六)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主课堂、主渠道的作用,把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的危害、政府打击的决心与课堂教育教学有机结合,常抓不懈地进行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并充分借助固定标语、板报专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等载体,以及国旗下讲话、班队会、社会实践、兴趣小组、校园文化活动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学生法律素质和诚实守纪的意识。
(七)三月份,各校要开展一次以诚信守纪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活动,并选出2-3篇优秀作品参加县局评选,作品于三月底前报局宣传教育股。
(八)编印“致全县老师的一封公开信”。教育和动员全体老师积极主动地配合县委、县政府的打击行动,积极提供犯罪线索,大胆检举揭发犯罪分子。自觉遵纪守法,并教育亲属子女不参与虚假信息诈骗犯罪。
(九)编印“致全县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发动学生及其家长自觉抵制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并大胆劝阻和检举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各校在新学期初要组织班主任或老师开展一次全面家访,对学生开展面对面的专项教育,与学生家长进行面对面的座谈、引导、宣传虚假信息诈骗的危害,宣传政府打击的决心,宣传相关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发动广大学生及其家长积极参与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的专项行动。
(十一)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十二)拨出专款在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慈山农校)建立专馆,收集典型,以案释法,组织师生到基地接受教育。
(十三)教育和动员师生大胆检举揭发参与虚假信息诈骗活动的违法犯罪人员,大胆同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作斗争。
(十四)各校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地毯式”的排查摸底,对有嫌疑参与虚假信息诈骗行为的人员,要加强监控教育或上报。
(十五)各学校要根据诈骗案件的规律特点,建立健全防控机制,一是要建立完善法制教育机制,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教育师生自觉遵纪守法;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一方面要加强学校网络、电脑的管理监控,一方面要加强对师生的管理和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极少数人利用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对我县造成负面影响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提高政治敏锐性,从政治斗争的高度来看待这次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从安溪名誉保卫战、维护教育系统形象、构建和谐校园、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作为当前校园治安整治、净化校园风气的重点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第一把手责任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学校要加强正面宣传教育,要始终把法制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同时要结合典型案件,以案释法,以法施教,提高广大师生的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牢固树立诚信为本、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三)检查督促,落实责任。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局将严格落实工作倒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组、德育执法监察股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及奖励,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部署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及责任心不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学校应把专项行动各个阶段的开展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各学校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作好表率,教育好本单位人员及家属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不得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不得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违反者将严肃追究责任,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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