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规定 依申请公开  
  
教育局主要职责
教育局领导及分工
科室单位职能职责
教育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
教育人事管理
教育收费管理
基础教育管理
德育工作
招生考试
职业与社会教育
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
教育督导
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
语言文字
执法检查
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 -> 当前位置:首页 > 科室单位职能职责
  

科室单位职能职责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本局工作,负责起草本局综合性文稿及领导交办的文字材料;负责各类文件收发运转、印章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处理来信、来访,办理、督办领导交办事宜。负责本局会议组织、车辆管理、接待、文印等工作。

2.组织人事股

负责实施全县各校编制使用、工资管理、人事调配、培训职称评聘、考核奖罚、离退休教师管理、养老保险、计生等工作。根据全局安排,做好中小学部分领导干部及基层小学校长的考核任免的相关工作,并承担县语委的有关工作。

3.计财股

负责制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年度教育事业、财务、基建统计。

负责安排财政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及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学校收费标准,检查、督促学校的收费工作,检查、指导多渠道筹措的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编制本局机关和中学县直学校经费预决算,负责各中学、学区、县直学校教育经费拨款、财务工作检查审核;负责本局机关财务、基建、房产及办公生活设施的管理。

检查、督促、指导教育系统基建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全县教师住宅建设。负责县属教育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4.职成教股

职业教育:检查、督促、指导全县职业技术学校、成人中专学校贯彻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执行上级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指示、决定。

负责制订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指导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创办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统筹、协调专业设置;加强专业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负责职业中专学校的招生工作、学籍管理工作和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宣传、指导工作;配合有关科室加强职业技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协调推行职业证书制度。

成人教育:负责制订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及扫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发展各级各类成人教育学校,协调管理文化技术学校建设,指导建立农村三级办学网络,加强乡(镇)成人中专学校建设,协调、指导开展农民文化技术培训,对各类社会力量创办的学校分别负责办理备案、审核、审批事宜。监察、指导、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组织、协调成人中专学校招生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实行农科教统筹,实施燎原计划

5.成人教育中心

制定我县扫盲和扫盲后文化技术教育的办学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制定各级各类成人学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其落实。

6.招考中心

制定我县自考、会考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自考、会考各项考务工作和考生考籍及学籍档案;组织试卷评定及证书发放;负责自考教材、辅导资料的供应;做好自学考试和社会助学宣传、管理工作;配合县进修学校做好小教大专、自学考试的辅导工作。

7.中教股

检查、督促、指导全县普通中学贯彻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执行上级有关发展普通中学教育的指示、决定。

负责制订普通中学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指导、督促中学做好普通初中、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工作;配合有关股室加强普通中学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管理与改革,组织办学水平分级达标验收和教育质量评估。指导、督促普通中学加强体育、卫生保健和音乐、美术教育工作,指导开展国防教育、军训工作,组织全县性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创优评优活动;负责全县中学学籍管理,办理创办民办全日制中学报批及教育教学工作。

8.初等与学前教育股

检查、督促、指导全县小学、幼儿园贯彻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执行上级有关发展初等教育、幼儿教育的指示、决定。

制订初等、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指导、督促各乡镇做好招生工作。

负责指导、推动各乡镇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发展特殊教育;配合有关科室加强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指导、督促开展体育、卫生保健和音乐、美术教育工作,组织全县性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竞赛等活动;管理县属小学、幼儿园,指导办好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办理民办全日制小学、幼儿园审批备案的有关事宜,并监督、指导民办全日制校、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指导部门、行业、企事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创办幼儿园,指导、协调乡镇和部门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组织标准园、优质园的评估工作。

9.宣传教育股

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学校安全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健全学校保卫工作体系,协同公安部门处理为害校园治安和教师学生人身安全案件。

负责处理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方面来信来访、组织对本局招生、人事等工作的纪律监察。

负责调查处理本局干部及全县教师违反计生案件。

负责、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和美化优化校园育人环境。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10.教育督导室

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督导的原则与要求,对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视察、评估和指导,并向乡镇政府及县教育局反馈有关教育工作的信息,提供改进工作的建议。

11.电大工作站

在上级电大指导下,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度和有关的教学要求;聘请辅导老师和非学历教育自开课程的任课教师;负责各教学环节的组织工作和教学班的各项管理工作。

12.教育工会

指导师德教育,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提高教职工素质;指导、检查基层教育工会开展建设教工之家活动。建立、健全与完善教代会制度,维护教职工和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开展送温暖工程和扶贫帮困活动,协助和督促教育行政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基层教育工会的组织建设。

13.生产装备站

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实验教学活动,对各图书室、实验室的实验管理及仪器使用进行指导和常规检查。负责汇总中小学实验教学仪器的征订,对中小学实验教师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实验教师理论研究。参与实验科学楼及综合大楼的设计及图纸审定。指导检查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搞好学农学工基地建设。

14.现代教育技术管理站

负责安溪教育信息网站管理工作,制定、实施中小学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搞好教育电视新闻信息的宣传工作,开展电教理论研究。收集、整理教育信息,组编《安溪教育信息》,向《泉州教育》提供投稿通讯。

15.干部档案室

负责文书档案、干部人事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立卷等工作;做好库房的安全保护工作,保证达到八防的要求,保持库房的整洁卫生;按规定向有关机关单位或社会各界提供档案的查询使用服务工作,并确保档案机密与安全;做好文书、人事档案材料的电脑录入与储存;钻研政治、业务,进行档案保护技术研究。

16.审计室

对学校预算内外各项经费及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对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提出纠正、处理意见,对有关人员提出经济处理措施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建议;指导协调学校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工作;承办县审计机关和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17.教育系统党校

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各党支部委员进行党务知识培训,组织党员参加轮训;协助做好系统党建工作,开展党的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