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县直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文件),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迎奥运、庆‘六一’”国际儿童节各项庆祝活动,让广大儿童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有意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要抓住“六一”节这一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儿童优先、尊重儿童、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同时,引导未成年人从身边的事情做起,践行道德规范,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培养高尚品质。积极开展“祖国发展我成长”、“心系灾区小伙伴,爱心奉献我行动”、“迎奥运、庆‘六一’”等主题活动,努力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二、县庆祝“六一”节系列活动。
1.县教育工委、教育局领导到小学、幼儿园看望小朋友。
2.举行“迎奥运、庆‘六一’”青少年乒乓球比赛。
3.举行全县小学生音乐基本素养比赛。
4.县领导、教育局领导到第三实小举行“安溪县第三实验小学科学技术协会”揭牌仪式。
5.教育局领导到县实小举行“水土保持与科普教育基点学校”授牌及颁奖仪式。
6.举办全县少儿“水保杯”现场绘画比赛。
7.开展“关爱女孩助学行动”。
8.县广电局宣传报送县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
三、各校(园)要结合实际,开展“迎奥运、庆‘六一’”等系列活动,并将开展情况于6月5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初幼教股。电子邮箱:420558129@163.com。
安 溪 县 教 育 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抄送:县委教育工委,县分管领导,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