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民办学校程序

文本框: 发给筹设 批准书
文本框: 不具备条件
文本框: 符合条件
文本框: 提交书面申办报告
文本框: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
文本框: 申请创办民办学校
文本框: 提交材料
文本框: 领取登记表、提交材料
文本框: 评估审查
文本框: 评估审查
文本框: 不符合条件的
文本框: 符合条件
 
 
文本框: 不同意创办
文本框: 报送审批
文本框: 发给办学
许可证
文本框: 不同意筹设

 

 

 

 

 

 

 

 

 

 

 

 

 

 

 

 

 

 

 

 

 

 

申请创办民办学校应交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五、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六、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七、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咨询电话:23288702

 

 

中共安溪县教育局第三支部

OO五年三月八日